签了独家授权,没做备案,结果 licensee 转手又授权给别人
前年有个客户,自己注册了个服装品牌”锦时”,在行业里做了五年,小有名气。后来跟一家电商公司签了独家授权协议,把天猫旗舰店独家授权给对方经营,一年授权费80万。合同签得挺规范,双方盖章签字,看上去万无一失。
结果第二年,他发现那家电商公司在拼多多也开了一家”锦时旗舰店”。他去质问,对方拿出一份”授权书”——原来是他的 licensee 把品牌又授权给了第三方。他气得要打官司,律师一看合同:”你们做过商标许可备案吗?”
没有。没备案。
律师摇头:没备案的商标许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那家电商公司把商标再授权给别人,从法律上看,第三方是”善意”的,你的独家授权约束不了他们。官司能赢吗?能,但得先打确权之诉,再打侵权之诉,前后拖个两年,品牌早被做烂了。
说实话,商标许可备案是很多企业忽略的一步。觉得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殊不知备案才是让许可关系对外产生法律效力的关键。今天我把商标许可的类型、不备案的风险、备案流程,一次性说清楚。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种许可类型,权利和风险差得远了
商标使用许可分三种,签的时候别看都叫”授权”,里头的门道差得远了。
独占许可: 你把商标只授权给一家,连自己都不能用了。许可期内,市场上只有被许可人一家能用这个商标。这种授权最值钱,一般授权费也最高。但如果被许可人经营不善、做坏了品牌口碑,你自己想拿回来救市都用不了——合同没到期,商标不是你的了(使用权意义上)。
独占许可适合什么情况?品牌方自己不想做了,把品牌完全交给专业运营商。比如很多国际大牌进入中国市场,就是把商标独占许可给国内总代理。但签之前要想清楚:你真的准备好完全放手了吗?
排他许可: 你只授权给一家,但自己还能用。许可期内,市场上就两家能用:你和被许可人。这种比独占许可灵活,授权费通常也低一些。适合品牌方想拓展渠道,但又不想完全交出去的场合。比如你自己做线下,授权别人做线上;或者你做北方市场,授权别人做南方。
普通许可: 最松的一种。你可以同时授权给多家,自己也能用。市场上可能好几家同时在用同一个商标。这种授权费最低,但风险也最大——被许可人之间容易打架,你管得了A家不管B家,渠道冲突、价格冲突、质量参差,品牌做烂的概率直线上升。
签许可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许可类型。别写个模糊的”授权使用”,到时候扯皮都扯不清。独占、排他、普通,三个字一锤定音,法律效力完全不同。
不备案的3大风险,每一个都可能让合同变废纸
很多老板觉得:合同签了、钱收了、对方也在用了,备不备案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不备案,你的许可合同在商标局系统里查不到,对外不产生公示效力。具体有3个致命风险:
风险一: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是《商标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的。什么叫”善意第三人”?简单说,就是不知情的人。你的 licensee 把商标再授权给别人,那第三方如果不知道你和 licensee 之间已经有独家授权,第三方就是”善意”的。 licensee 和第三方之间的合同有效,你的独家授权约束不了第三方。打官司?先花一年半载确权,黄花菜都凉了。
回到开头那个案例。如果”锦时”的独家授权做了备案,第三方一查商标局公告就能看到这个许可关系,就不能主张”善意”了。再授权的行为自然无效。备案不备案,差的就是这一层公示保护。
风险二:许可期内商标被转让,你毫不知情。 许可合同期内,商标注册人把商标转让给别人了。新注册人不知道有这个许可存在(因为没备案),要求被许可人停止使用。被许可人拿出合同说”我有授权”,新注册人说”我没义务继续履行”,双方打官司。
如果许可做过备案,商标转让的时候受让人就能查到备案记录,转让价格也会包含”带许可转让”的因素。新注册人必须继续履行原许可合同直到期满。备案让你的许可权可以”跟着商标走”,不受转让影响。
风险三:商标被提撤销三年不使用,你没法帮注册人抗辩。 商标法规定,连续三年不使用可以被撤销。如果许可备案了,被许可人的使用视为注册人的使用,可以抗辩撤销。但没备案的话,被许可人的使用算不算注册人的使用?有争议。最坏的情况下,商标被撤销了,许可合同的基础都没了,双方都得凉凉。
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备案是某些平台入驻的前置条件。天猫、京东、拼多多开品牌旗舰店,很多类目要求提供”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你没备案,连店都开不了。合同签了、钱交了,平台不认,你找谁说理去?
备案流程:不复杂,但细节多
商标许可备案的申请人是许可人(也就是商标注册人),被许可人配合提供材料。流程如下:
第一步:准备材料。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商标局官网有模板)
-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者经公证的合同摘要)
- 委托代理的,需要代理委托书
注意:合同里必须明确许可类型(独占/排他/普通)、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服务范围、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这些信息是备案审查的重点,缺一项都可能被要求补正。
第二步:提交申请。
现在商标许可备案可以全程网上办理。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经许可人授权)登录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备案申请,上传材料,在线缴费。纸质申请也行,但慢。
官费方面,商标许可备案目前是150元/件(电子申请可能有优惠,具体看商标局最新标准)。委托代理机构的话,服务费一般500-1500元不等。
第三步:审查和公告。
商标局收到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合同合法的,予以备案,并发布商标公告。公告后,备案关系对外生效。审查周期一般1-3个月。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合同内容有问题,商标局会下发补正通知。收到补正通知后,要在规定期限内(通常30天)补正,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第四步:领取备案通知书。
备案完成后,商标局核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这个通知书是许可关系已经备案的官方证明,入驻电商平台、应对法律纠纷都用得上。建议妥善保管,扫描存档。
还有一个细节:许可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也要做变更备案或注销备案。比如许可期限延长了、被许可人改名了、许可范围缩小了,都要及时申请变更备案。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要做注销备案。不注销的话,商标局的公告里一直挂着这个许可关系,容易引起混淆。
3个品牌合作踩过的坑,你看看有没有中招
这些年我见过太多因为商标许可没备案而踩坑的案例,挑3个最典型的:
坑一:签了独家,没备案, licensee 偷偷转授权。 前面讲的”锦时”案例就是典型。独家授权没备案, licensee 拿着合同去招加盟、开分销,品牌方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牌子被稀释。最后花了一年多才通过诉讼把授权链厘清,但品牌口碑已经受损。如果当初花150元备个案,根本不会有后面这些事。
坑二:许可没备案,商标被质押了。 有个客户把商标普通许可给一家工厂用,没备案。后来工厂资金周转困难,把商标拿去银行质押贷款。银行查商标局档案,只看到注册人信息,没看到许可备案,以为商标权干净,就批了贷款。质押登记完成后,客户的许可权跟银行的质权冲突了。银行要求优先受偿,客户说自己有在先许可权,双方对簿公堂。折腾了两年多,法院最终判决银行质权优先——因为许可没备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银行)。
商标质押越来越常见,特别是品牌型企业融资的时候。如果你的许可没备案,注册人偷偷质押商标,你的许可权可能瞬间变成空头支票。
坑三:许可没备案,注册人把商标转让了。 有个做餐饮连锁的客户,花了3年时间把品牌做到30家店,靠的是商标注册人给的排他许可。结果注册人欠了一屁股债,把商标低价转让给了债权人抵债。新注册人不认旧许可,要求所有加盟店改名字。30家店的招牌、菜单、会员卡、外卖平台账号,全要换。装修重做、品牌重塑的成本,保守估计300万以上。客户打官司,但因为许可没备案,举证困难,拖了两年也没拿到满意结果。
如果许可备案了,转让的时候受让人就能查到在先许可,要么不买,要么买的时候必须把许可关系一并承继。价格也会不一样。备案就是给你的许可权上了一把锁。
实操建议:许可合同里必须加这3条
如果你是商标注册人,准备授权别人使用你的商标,建议在合同里明确加上这3条:
第一:许可备案义务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许可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手续。被许可人应配合提供所需材料。未经备案,本合同对善意第三人不产生对抗效力,双方已知悉并认可此法律后果。”
第二:禁止转授权条款。 “被许可人未经许可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商标使用权以任何形式转让、分许可、再授权给第三方使用。违反本条的,许可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被许可人赔偿损失。”
第三:商标状态监控条款。 “许可期内,如商标注册人拟转让、质押、许可第三方使用该商标,或者被第三方提起撤销、无效宣告等程序的,注册人应在得知该等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有权就影响其权益的事项提出异议。”
这三条加进去,不是信不过对方,是把模糊的风险变成明确的义务。合同是预防纠纷的,不是等纠纷来了才用的。
商标许可备案,官费150元,代理费几百块,前前后后最多花一两千。但省下来的,可能是几十万、几百万的诉讼费和品牌损失。这笔账,精明人都会算。
需要相关服务?联系我们免费咨询
九五星球企服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财税咨询、高新申报、网站开发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可以先免费咨询看看,觉得合适再合作,不推销。
免费小工具推荐:
联系方式:
- 电话/微信:18910232032
- 扫码添加专业经营合规顾问,免费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