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酒仙桥那边一个老朋友约饭,他在798附近做影视器材和后期制作的公司干了快十年,前几年被一家上市公司并购,他拿了一部分现金加一部分上市公司的限售股份,锁定期两年。今年锁定期满了,眼看着股价上上下下,他想减持套现一些改善生活,结果问了一圈,每个人说法都不一样:有人说要交20%个税,有人说可以免,还有人说公司要替他代扣,他彻底懵了,专门跑到望京SOHO楼下找我喝茶,让我把这套规则彻彻底底讲一遍。他这种情况,在朝阳的影视传媒圈子里算典型:被上市公司并购、拿股份、锁定期、解禁、想套现,一步接一步全是税务节点。
朝阳是北京的传媒产业重镇,望京、酒仙桥、高碑店传媒走廊、管庄、常营这一带,聚集了大量影视制作、艺人经纪、直播MCN、广告传媒公司,其中不少公司的股东构成特别复杂:创始人、明星艺人、机构股东、财务投资人混在一起,股权结构和税务情况盘根错节。限售股减持的税务问题,恰恰是这批公司最容易出事的环节——金额大、政策变化多、涉及自然人股东和机构股东两套规则,一不小心就重复交税或者漏交税。下面把这套东西掰开揉碎讲清楚,从个税怎么算,到公司要不要代扣,再到各种特殊情况。
限售股的来源五花八门,税收处理却都围着同一套规则转。常见的有这么几类:一是IPO前的老股东,上市后股份限售,解禁减持要交税;二是被上市公司并购换股的,锁定期两年三年不等,解禁后减持是主流场景;三是参与定增拿的股份,有限售期;四是股改时候的送转、公积金转增,跟着原股走,身份也是限售。望京这边做传媒、影视、广告的公司,IPO的少,被并购的多,我那位酒仙桥的朋友就是典型的并购换股案例。他的成本怎么认定、个税怎么算,直接把并购协议里约定的对价和股份数量翻出来,一项项对应着算,比道听途说靠谱得多。
税务规划这件事,越早介入成本越低。如果等解禁当天才想起来研究,券商代扣系统已经把税扣了,木已成舟;如果提前半年把成本资料、身份结构、减持节奏、协议安排都理清楚,能争取的宽泛空间还很大。朝阳的影视传媒圈,股东结构复杂是常态:创始人个人持股、艺人通过工作室持股、机构通过基金持股、员工持股平台,每一种身份的税务路径都不一样。我的建议很朴素:把每一类股东的持股方式、成本、减持计划和税务影响列成一张表,每年更新一次,什么时候想动,直接按表走。别等到股价到了心仪的位置,才临时研究怎么卖。
限售股减持的个税,先分清限售和流通
限售股和个人转让普通股票的税务待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目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限售股不一样,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167号文件明确要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这是限售股和流通股的本质区别——同样是卖股票,限售股卖出的钱要交税,流通股卖出的钱暂时不交。很多影视传媒公司的股东解禁之前没做功课,以为跟炒股一样卖完就完事,等到减持那天证券交易所和券商直接把税款扣走,才发现自己理解错了,钱已经交出去了。
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公式是: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合理税费后的余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得出应缴个税。这里面”股权原值”是核心:对原始股东来说,一般是当初投入的出资额或者取得股份时的成本;对通过并购换来的限售股,原值按并购时约定的对价对应的成本确定。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凭证券机构托管账户里的成本资料申报;如果无法提供完整、真实的原值凭证,税务机关可以按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具体核定比例以当年官方发布为准。很多股东心里没数,觉得”反正有券商扣税”,其实核算清楚原值,少交的钱可能是一套房的首付。
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细节:限售期内的送转股、配股,怎么确定原值?送转股属于无偿取得,计税原值按折算后的每股原值处理;配股是要花钱买的,配股部分单独计算原值,减持的时候合并计算成本。朝阳这边不少公司经历过高送转,股东手里的股数翻了好几倍,成本却还是原来的数,减持的时候如果按全部股数算收入、只冲减原始成本,交的税会显著偏多。做税务规划的时候,把历年送转、配股的明细账建好,每一批股份的原值算清楚,是限售股税务管理的基本功,别等减持当天才发现成本资料缺了一大截。
谁来代扣代缴,公司账上要不要动
限售股个税的征缴机制,跟普通股权转让不太一样。根据规定,限售股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也就是你开户的券商)在办理减持的时候,从转让收入里代扣代缴,你根本绕不开,也谈不上瞒报。具体操作是:股东委托券商卖出限售股,券商根据成本资料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从卖出资金里扣掉税款,剩余的钱到账。这意味着,股东在减持当天就要面对真金白银的税负,提前算好”到手能有多少钱”至关重要——很多人算的是”卖出价×股数”,实际到账是扣完20%后的数,心理预期和现实差距巨大,说好的买房首付可能就不够了。
那上市公司或者原来的并购公司需不需要代扣呢?如果是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减持,代扣义务在券商;如果是股东私下协议转让限售股,不经过证券交易所和券商划款,这时候纳税义务人仍是转让方个人,但实务中通常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安排视具体情形而定,以主管部门口径为准。朝阳有不少影视公司创始人私下把受限股份协议转让给机构或者朋友,以为私下交易就能避开券商扣税,结果漏申报被税务系统比对出来,补税、滞纳金、罚款一起算上,比老老实实交更肉痛。凡是”绕开监管”的想法,在税务上基本都不是捷径而是陷阱。
公司账务上,股东减持跟公司账本关系不大,因为是股东个人财产的交易,不构成公司的收入或者费用;但如果公司是代股东垫付了税款,或者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业绩对赌补偿等安排,账上就要体现对应的往来或者股份回购处理。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并购时约定的业绩对赌,业绩不达标,原股东要补偿股份或者现金,这个补偿环节涉及增值税、个税、企业所得税的复杂处理,按公允价值还是按原值补偿,直接影响税负,具体以当年政策口径为准。影视传媒公司的高管和财务,遇到股东减持相关安排,先问一句”这件事跟公司账还有没有关系”,别稀里糊涂做了账。
股东多元化,影视传媒公司的税务安排
朝阳的影视传媒公司有个特点,股东结构特别丰富:创始人往往是制片人或者导演,还有明星艺人持股、机构财务投资人、员工持股平台,甚至境外主体参股。每种身份减持限售股的税务处理都不一样:个人股东按前述20%财产转让所得纳税;公司型机构股东减持,确认投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一些优惠;合伙型持股平台(好多明星和员工的持股平台都是有限合伙)按”先分后税”穿透,自然人合伙人按经营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缴税,看合伙企业的类型和当地口径。同样一笔减持,放在不同主体里,税负可能差出一大截。
明星艺人持股尤其要小心。艺人的限售股减持所得,如果被认定为与个人演艺活动相关的劳务报酬或者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和计算方式跟财产转让所得完全不同,实务中曾经出现过艺人通过持股平台减持被要求按更高口径补税的先例,具体以当年稽查口径为准。所以在设计艺人持股结构的时候,就要想清楚将来的退出路径:是走个人直接持股减持,还是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还是由经纪公司主体代持,每一条路线的税负和监管要求都不同。影视公司的财税顾问如果只会做账不会做股权结构设计,这种股东多元化的公司早晚要出岔子。
机构股东减持还有一个”限售股vs流通股”的细节:机构持有的限售股解禁之后,在证券账户里可能和后来增持的流通股混在一起,减持的时候要先卖出哪一批、成本怎么归集,直接影响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稳健的做法是按批次分账户、分台账管理,每一批股票的成本、解禁日、卖出日记录清楚,别让审计和税务人员来了以后面对一个合并的大池子。朝阳不少传媒公司背后都有PE/VC机构,机构的税务团队通常很专业,但公司自身的财务也要能接得上话——把台账给清楚,交税的时候自然有据可依。
减持之前,先做好这三件准备
打算减持的股东,动手之前先把三件事办齐。一是把成本资料整理出来:当初的出资凭证、并购协议、送转配股记录、历年分红记录,全部扫描存档,向券商提交完整的成本资料,能按实际成本计税就按实际成本计税,别走到核定征收的路上,核定比例一般比实际成本高,交的钱也更多。二是把减持节奏算好:减持时间跨不跨会计年度、是否集中在某个纳税年度内,对个人股东的现金流和机构股东的利润确认都有影响,别一股脑全卖,分批次减持既能平滑税负也能留出缓冲空间。三是把协议理清楚:如果存在代持、业绩对赌、回购条款,先确认这些安排是否会影响减持的价格和成本认定。
减持之后,还要记得两件事:一是取得券商出具的完税凭证并妥善保存,将来个人所得税汇算或者被税务核查的时候,这是最直接的凭证,丢了补办很麻烦;二是如果减持所得落在当年,个人股东要注意年度汇算时是否需要并入其他收入口径处理,机构股东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里正确确认投资收益。朝阳这边有的股东减持完就以为”税都扣完了不用管了”,结果年底汇算或者税务核查来了一封补税通知书,金额还不小,就是因为减持所得与其他所得的申报口径没有衔接好。减持的终点不是钱到账,是税申报完、凭证归档好。
把限售股税务的思路归拢一下:先分清是不是限售股,限售股减持要交20%个税,流通股暂免;再算清楚原值和成本,能按实际成本就按实际成本,别稀里糊涂走核定;然后确认代扣义务在券商,私下协议转让更要主动申报;接着看股东身份,个人、机构、合伙平台三种身份三条路;把成本资料、减持节奏、协议条款三件准备做在前面。朝阳的影视传媒圈子,股权故事多、财富故事多,税务上的翻车故事也不少。真准备减持了,先把方案拿出来聊聊,免费帮你把成本资料理一遍,把该享受的口径用足,把该避开的罚款挡在门外。
申报、清算与特殊转让,边界问题要分清
限售股减持的申报,绝大多数情况下不用个人亲自跑税务局,券商代扣代缴系统会直接完成申报和缴款,个人收到的交易结算单上会体现扣税明细。但有几类特殊情形需要格外注意:股东通过协议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继承、赠予等方式取得或者处置限售股的,计税基础和纳税义务的认定各有规则,继承和赠予还可能涉及免税或者递延安排,具体条件以当年官方发布为准;如果股东是企业高管,在任职期间减持还要注意短线交易、窗口期这些证券监管红线,多卖一天罚款可能是六位数;通过持股平台间接减持的,税款在平台层面申报,情况更复杂,建议提前找专业机构做整体测算。
还有一种容易被误解的情况:限售股解禁前,股东把股份赠与给配偶、子女或者第三方,赠与环节一般不产生转让所得,但受赠人将来减持的时候,计税基础要按赠与人原来的成本延续,也就是”成本承继”,别以为赠送了就洗白了原值,将来受赠人减持照样要按原值算税。反过来,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又被长期持有、过了税法的”限售期概念”,有些人以为过了某个时点就不再是限售股了,其实限售股身份是跟随股份来源确定的,不是跟随时间变化的,只要股份来源于限售安排,减持时点仍旧按限售股纳税,这一点跟流通股完全不同。股东和财务都记住:限售股看”出身”,不看”年龄”。
把整个限售股减持的财税逻辑串一遍,无外乎五个关键词:身份(自然人还是机构)、来源(限售还是流通)、原值(能不能证明)、时点(什么时候卖)、申报(谁代扣谁申报)。把这五个维度在减持前都过一遍,剩下的就是按流程走。望京、酒仙桥、高碑店这些传媒公司的老板和股东,手里的股份往往是多年打拼的成果,别让税务处理拖了后腿。要减持、要设计持股结构、要处理对赌补偿,都可以拿着方案来聊,免费给你拆解每一步的税款和账务,算清楚了再动手,心里有数,口袋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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